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暢銷書 《人生的枷鎖》:人無 往不在枷鎖之中,卻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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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生的枷鎖》:人無往不在枷鎖之中,卻生來便是自由的

菲利普天生跛足、父母雙亡,在冷漠的寄養家庭長大。他試過會計、畫畫、學醫,也被一段畸形愛情拖垮。這是毛姆寫自己的一本書,也是寫人如何掙脫枷鎖的一本書。

17 分鐘讀完

要點速覽

  • 1915 年出版,是毛姆公認最像自傳的一部長篇。
  • 主人公菲利普·凱里的跛足,對應毛姆本人的嚴重口吃。
  • 書名取自斯賓諾莎的哲學概念,全書核心問題是:人能不能掙脫自己。

盧梭有一句話被引用得太多,以至於我們常常忘了它有多重:「人生而自由,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。」

毛姆在 1915 年寫的《人生的枷鎖》,就是把這句格言拆開來,一寸一寸地驗了一遍。他讓一個天生跛足的年輕人從童年走到三十歲,讓他試遍宗教、藝術、愛情和貧窮,最後只回答一個問題:一個人到底能不能掙脫自己?

毛姆的童年:痛苦是最好的素材

要讀懂這本書,得先知道毛姆經歷了什麼。

他八歲那年,母親因肺結核去世;不到十歲,父親也因癌症病故。短短兩年,他接連失去雙親,被送回英國,寄居在肯特郡惠特斯特布爾小鎮的伯父家中。伯父性格冷漠,缺乏溫情,寄人籬下的日子讓本就孤苦的孩子更加壓抑。

除了親情的缺失,生理上的障礙也在折磨他。毛姆有嚴重的口吃,加上身材矮小,在學校經常遭到同學欺凌和嘲笑,有時連老師也會當眾羞辱他。

這段經歷塑造了他日後的性格:孤僻、敏感、不善交際,內心的痛苦無處傾訴,只能退回自己的世界慢慢消化。好在他天資聰穎,很快找到了避難所——讀書。書籍為他打開一片新天地,想像可以自由馳騁,痛苦和孤寂也在文字裡得到了撫慰。

成年後他開始寫作,把講故事的天賦和早年積累的內心材料融在一起。毛姆自己坦言,寫作對他是一種救贖:他不得不聽從內心的聲音不停動筆,在反覆思考人生的過程中,慢慢治癒早年留下的創傷。

正因如此,他筆下許多人物都帶著精神自傳的色彩。《人生的枷鎖》裡的菲利普·凱里,就是最典型的一個——天生跛足,自幼父母雙亡,被冷漠的伯父收養,在學校受盡嘲弄;成年後先後做過會計、學畫、學醫,在愛情裡被反覆折磨,幾近崩潰。

毛姆把口吃換成了跛足,把自己對世界的敏感與疏離,毫無保留地注入了這個人物。

第一重枷鎖:跛足

毛姆認為,人生的枷鎖大體有兩類。第一類是外部世界,或者說命運,強加給我們的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身體本身。

菲利普打生下來就有一隻腳是畸形的。這隻腳不影響走路,但一瘸一拐的樣子讓他的內心變得極度敏感。每當他從別人身邊走過,總覺得有好奇甚至嘲笑的目光盯在自己身上,臉上頓時火辣辣的。

學校生活對他來說像一場噩夢。身體缺陷成了某些同學欺辱他的理由——他們當著他的面學他走路,互相取笑。面對捧腹大笑的同學,菲利普覺得渾身像著了火。有時連低年級的學生也跑來捉弄他,因為他們知道他腿腳不便,沒法有力還擊。

當別的孩子興奮地奔向足球場,菲利普只是安靜地坐在操場邊。嘴上說著自己一點都不喜歡踢球,心裡卻無限酸楚地想像自己也在球場上奔跑,跑得比誰都快。這種時刻,他羞憤難當,委屈得眼淚就要奪眶而出,可他性格倔強,寧死也不願在人前流淚。這個可憐的孩子,只能等夜裡熄燈後躲在被窩裡偷偷啜泣。有好幾回,他淚眼婆娑地睡去,夢見自己回到小時候母親的房間,彷彿從未離開過那裡。

母親在世時非常疼愛他,常常帶著溫柔又哀憐的眼神看著他在地板上玩耍,心裡暗想:可憐的孩子,他以後該怎麼辦呢?

父母過世後,菲利普由伯父伯母撫養。老兩口沒有孩子,性格嚴肅刻板,對他的管教也比較嚴格。不過伯母路易莎其實是一位溫柔善良、內心細膩的婦人。她非常疼愛菲利普,視如己出,生怕他吃不好穿不暖,只是性格過於內斂,不太懂得表達愛,也不知道怎麼消除和孩子之間的隔閡。

後來,路易莎伯母靠著家裡的圖畫書,慢慢打破了小菲利普心裡的堅冰。她發現這孩子特別喜歡看這些書,心中十分歡喜,還鼓勵他學著去畫。有一年聖誕節,她特意送了一盒顏料。可惜小菲利普的興趣不在圖畫而在文字。漸漸地,他在家裡浩如煙海的藏書中遨遊——書籍把他帶去中世紀的修道院、古老的城堡、遙遠的森林與河川,讓他和歷史人物一起經歷驚心動魄的冒險。只有在閱讀時,他才是快樂而滿足的。

不管怎麼說,路易莎伯母那份稍顯笨拙的關愛,是他童年裡唯一的溫暖。

第二重枷鎖:宗教

菲利普童年裡另一個重要的存在,是伯父凱里。他是鎮上的牧師,這個身份讓他在當地頗受尊敬。

受家庭氛圍影響,小菲利普對宗教產生了濃厚興趣,經常跑去請教伯父。伯父看到孩子這麼上心,心裡很高興,很願意把他往這條路上培養,讓他長大後也從事一份體面而神聖的職業。凱里伯父為菲利普規劃的第一步,是送他去教會的寄宿學校,畢業後去牛津深造——那裡是培養未來神職人員的園地。

起初菲利普抱著極大熱情學習。他聰明,理解力強,記性又好,連校長都認為他很有天賦、前途無量。菲利普深受感動,因為這是他平生第一次得到別人的認可——他已經習慣了人們把「笨蛋」「跛子」這樣的詞加在自己身上。

更關鍵的是,菲利普聽人說,上帝無所不能,只要虔信就會得到祝福。他心想:上帝一定會用神蹟治好自己的腳。於是他開始虔誠祈禱。為了表示誠心,他祈禱時總要「自討苦吃」,在大冷天光著身子躺在冰涼的地板上,凍得渾身哆嗦——因為他在書上讀到過,一些虔誠的聖徒就是這樣做的。

可是日子一天天過去,上帝似乎沒有回應。他跑去問伯父,為什麼自己的祈禱沒有奏效。伯父總說:「因為你不夠誠心。」可怎樣才算足夠誠心呢?

一次次失望之後,菲利普終於明白:上帝治不好他的跛腳。更讓他難過的不是腳,而是伯父竟然會騙他,把原因歸結為他不夠誠心。

他的熱情漸漸冷卻。他不明白,上帝何以看著人受苦卻無動於衷。

除非,根本就沒有上帝。

從小養成的閱讀習慣,培養了他理性思考的能力。他漸漸覺得,宗教是加在人身上的枷鎖,妨礙一個人用理性和務實的精神去探索自己的生活與內心。

他也越來越看清伯父的虛偽:宗教宣揚的美德,在伯父身上一樣也看不到。基督教導人要慷慨,他吝嗇得要命;教導人要博愛,他除了自己誰也不愛。在教堂之外,他是個待人冷漠、自私自利的人。菲利普實在搞不懂,一個人怎麼能信誓旦旦地把種種美德講給別人聽,自己卻從來不照著做。

於是,他下定決心,對宗教敬而遠之。

寄宿學校再也待不下去了。在他心裡,自然風光取代了上帝的話語——巍峨的高山、清澈的河流、生機勃勃的草地,學校高牆外的一切都那麼新鮮、那麼美妙。整個世界都在向他發出召喚,他像跳出籠子的小鳥,恨不得馬上振翅高飛。

為此他跟伯父大吵了一架。伯父雖然失望,但還是拗不過侄兒。這種渴望自由的天性,正是菲利普打破人生枷鎖的動力。

巴黎:天賦、貧窮與一具屍體

與此同時,菲利普對畫畫的興趣變得強烈,他想成為一名藝術家。路易莎伯母把自己半生的積蓄交給他,送他去巴黎一家美術學院從頭學畫。

十八歲的菲利普深深陶醉於巴黎的生活。在自由放浪的年輕藝術生世界裡,似乎只有藝術與社交兩大主題。他結交了一幫志趣相投的朋友,大家志趣高雅,滔滔不絕地談論藝術和哲學。和以往不同,這裡沒人在意他的身體缺陷。

但伯母留下的積蓄漸漸支撐不住日常用度。更讓他困擾的是,成為藝術家遠比想像中難。他漸漸意識到,自己缺乏藝術家應有的那種敏感氣質——憑本能就能發現事物之美的天賦。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有一天創作出真正的作品,這種懷疑讓他開始動搖。

而畫室裡一位女學生的遭遇,最終幫他做了決定。

她叫普萊斯,外表邋遢,脾氣乖戾,總對人惡言相向,大家都離她遠遠的,初來乍到的菲利普算是她唯一的朋友。後來普萊斯不再來學校學畫,菲利普再沒見過她。

直到有一天,他收到她一封信,上面的話很不尋常:「望見信後速來。我再也熬不下去了。」

菲利普慌忙趕到她的住處,卻怎麼也敲不開門,只好報警。門被強行打開的那一刻,眼前的一幕把他嚇壞了——普萊斯吊在天花板上,已經死了。

菲利普後來才明白,她總是邋裡邋遢,穿著一套從來不換的舊衣服,不再來上課,都是因為她太窮了。她跨越海峽來巴黎學畫,花光了所有積蓄,又舉目無親,長期只靠牛奶和麵包果腹。生命的最後三天,她一粒食物都沒吃過。

她明顯缺乏繪畫天賦,學了兩年多,水平甚至不比某些新生高多少。可她偏執地不肯放棄,不知是出於對藝術的熱愛,還是對現實的逃避。她可能也意識到自己成不了畫家,因而絕望。飢餓、孤獨與絕望像三枚棋子攻到了棋盤的底線,生生把她困死了。

普萊斯的死給菲利普極大衝擊。

通常情況下我們會說:因為必須生存、必須吃飯,所以必須工作、掙錢、做各種人生選擇。但菲利普意識到,生存本身就是個無底的陷阱。你為了「生存」拼命做選擇,可「生存」本身隨時可能因為一場疾病、一次破產、一次飢餓而瞬間崩塌。如果連「活著」這個最基本的條件都無法保障,那麼你之前為「如何更好地活著」所做的一切精心籌劃——當作家還是畫家、去巴黎還是留倫敦——又有什麼意義呢?

他認定,忍飢挨餓的恐懼足以讓一切夢想黯然失色。於是毅然放棄了藝術生涯:他不想像普萊斯那樣,在貧窮與天賦的雙重困境裡耗盡一生。

菲利普離開巴黎,去倫敦學醫。他父親生前就是醫生,如今他準備繼承這份職業——學醫能提供穩定的前景:五年後只要通過考試,就能拿到醫師資格,過上衣食無憂的體面生活。他還繼承了父親留下的一筆錢,雖然不多,但足以安心於學業。

第三重枷鎖:米爾德里德

可就在這時,命運又跟他開了個玩笑。

菲利普愛上了一位名叫米爾德里德的茶館女侍者。她長相漂亮,身材卻單薄瘦削,面色蒼白如紙,透出一種貧血與營養不良的病態。正是這一點,最先吸引了同樣有身體缺陷的菲利普。

他近乎偏執地迷戀著她,抱著一股難以壓制的熾烈情慾。可內心深處,他又分明厭惡她,認為這個女人自私、庸俗、唯利是圖。他清楚地知道米爾德里德只是在利用自己——因為只有請她吃飯、看戲、送禮物的時候,她才會表現出一絲熱情。

所以,當聽說米爾德里德拋棄自己、投入他人懷抱時,菲利普雖然傷心欲絕,理智上卻奇異地感到一絲解脫。他終於明白,這份感情不過是慾望糾纏下的一廂情願。

然而沒過多久,米爾德里德又出現在他面前。她那張楚楚可憐的臉,依然讓他眩暈。她哭訴自己被騙了——做了有婦之夫的情婦,懷了對方的孩子,如今遭人拋棄,走投無路,只能來投靠他。

菲利普方寸大亂。他心裡很不是滋味,既嫉妒又厭惡,甚至感到屈辱。但他最終接納了她。這不是出於同情,而是因為心底的慾望再次活了過來——他以為,如今這樣的米爾德里德,總該能夠心無旁騖地愛上自己了。

於是他為她租了房子,無微不至地照顧她直到順利生產,之後又照料她們母女倆,彷彿組成了一個和睦的小家庭。他們一起外出時,好幾次被人當成夫妻,這讓菲利普心裡湧起一股幸福的感覺。

這才是他深陷這段畸形關係最深層的原因:他想通過自己的努力彌補童年創傷。他害怕孤獨,渴望被愛、被需要、被依賴,而米爾德里德恰好提供了這個角色。也就是說,這份感情根本不是愛情,而是情感依賴——他依賴「被需要」來確認自己的存在價值。

所以他明知這種幸福是虛幻的,明知米爾德里德並不愛他,依然選擇沉溺。

最後,米爾德里德還是戳破了他的幻夢:她跟菲利普的好朋友格里菲斯私奔了,後來又捲走了他的錢。菲利普因此萎靡不振了很長一段時間。

等他終於冷靜下來,他發現自己已經不愛她了。當愛意消退,他反而對這個女人生出一種真正的同情——因為他明白了,米爾德里德跟他一樣,也是被慾望困住的可憐人。在慾望面前,理智根本不起作用,人幾乎總是被感情衝動驅使著盲目前行,甚至做出讓自己感到屈辱的事。

更何況,作為一個貧窮、沒有受過教育、沒有家庭背景的底層女性,米爾德里德的庸俗、勢利、不擇手段,很大程度上是生存環境塑造的。她用自己的身體和魅力當籌碼,就像菲利普用金錢和照顧當籌碼,本質上都是為了換來一點自己想要的東西。

一塊波斯地毯的答案

和米爾德里德在一起的日子,菲利普幾乎把所有財產揮霍一空。花光最後一分錢後,他不得不中斷學業,每天擠進街上的人潮,排著長隊,焦急地等一個面試機會。

身體的缺陷讓他處處碰壁。他一次次從陌生的辦公室裡失望地走出來,迎上來的盡是同情又麻木的目光——那都是跟他一樣找不到工作的失業者。他們早出晚歸,餓著肚子排一天隊,只為爭一份薪水少得可憐的工作。

到最後,付不起房租的菲利普為了躲房東,只能流落街頭,在公園長椅上過夜,過起了實打實的流浪漢日子。

他渴望有什麼力量把他從苦海裡救出來。他能想到的只有伯父,可伯父拒絕給他任何資助——在伯父看來,既然菲利普因為揮霍無度而受苦,就該好好接受這個教訓,自食其果。

萬般無奈之下,菲利普盼望伯父早日離世,這樣他就能再得一筆遺產。這個念頭連他自己都感到震驚。良心在譴責他,可眼前的絕望一再讓這個念頭翻湧上來。

那段日子裡,他經常一邊漫步一邊遐想,以此減輕飢餓的痛苦和精神的苦悶。他想到自己已近而立之年,青春逝去,人生的熱情也在蹉跎中悄然磨滅。人這一輩子疲於奔命,目的和意義究竟何在?

這時,他想起在巴黎結識的一位朋友——一個中年落魄詩人,叫克朗肖。克朗肖那套玩世不恭的人生哲學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態度,給菲利普留下了極深印象,讓他既震驚又著迷。當年分別時,克朗肖送給菲利普一小塊漂亮的波斯地毯,並告訴他:「人生的秘密全在這塊地毯上面,你要自己尋找答案。」

這個謎語一直留在菲利普心裡,他卻始終不解其意。直到在倫敦落魄的日子裡,他得知了海沃德的死訊。

海沃德是菲利普求學時認識的朋友。菲利普很敬重他,認為他知識淵博、有才氣,將來必能干出一番事業。然而海沃德在歲月蹉跎中一事無成,後來參加了英國在南非與布爾人的戰爭,登陸不久便死於傷寒。

菲利普在悲傷與惋惜之餘,忍不住想:海沃德的一生,同樣是多麼無用又沒有意義啊。恍惚之中,他忽然想起克朗肖送的那塊地毯,於是恍然大悟,解開了藏在地毯裡的人生謎題——

人生,是沒有意義的。

是的,人生就如同那塊編織精美的波斯地毯,其目的不過是被命運推著盲目前行,無意識地編織越來越複雜的圖案罷了。這些圖案雖然華麗,卻毫無意義。

因為窺破了人生的奧秘,菲利普豁然開朗。假如人生沒有意義,那麼富足的一生與窮苦的一生,本質上就沒有什麼差別;一個人是殘疾還是健全,也不會造成根本的影響。如此一來,眼前遭受的一切苦難,就都變得可以忍受了。

那麼,人到底要怎麼活?

菲利普終於明白,過去這些年,他一直在信奉別人向他灌輸的理想。伯父告訴他要有體面的身份,巴黎的老師告訴他要做出一番成就——但這些都不是他真心想做的。他不過是被一根根無形的線牽著,在別人的期望裡打轉。

現在他看清了:一個人想過什麼樣的生活,既不能聽命於他人,也不能盲從世俗的教條,而要自己去探索、去選擇、去承擔。這世上沒有什麼唯一的正途,也沒有什麼標準答案。人生本就沒有意義,但也正因為沒有意義,才給了每個人自由定義它的權利。唯有一顆自由的心,才能引領人走上那條屬於自己的路。

現在,菲利普一無所有,可他終於得到了內心的自由。

掙脫之後

菲利普的轉變,離不開阿特爾尼一家人。

阿特爾尼是菲利普早先在醫院實習時結識的朋友。這家人日子過得拮据,卻總是樂於助人。菲利普流落街頭時,正是他們伸出援手,收留了他,還幫他找到一份工作。

更重要的是,阿特爾尼一家總是其樂融融。他們真誠地愛著彼此,享受在一起熱熱鬧鬧的生活。這種樂觀精神徹底顛覆了菲利普在坎坷經歷中形成的認知,讓他見識到:人生並非只能在枷鎖中度過。他第一次感受到生而為人的喜悅。

故事的最後,伯父去世,菲利普繼承了一筆遺產,終於得以繼續久被中斷的學業。很快,愛神再一次降臨——他和阿特爾尼的大女兒薩莉墜入愛河。

薩莉落落大方,體格結實,面容端莊,成熟穩重,渾身散發著一種健康的柔美,宛如希臘神話中的少女。面對她,菲利普不再有面對米爾德里德時那種瘋狂而痛苦的情慾,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溫暖、踏實、讓人心安的柔情——他終於懂得了什麼是真正的愛。

菲利普決心在英國的海邊小鎮當一名鄉村醫生,和薩莉一起過最樸實的生活。他意識到,這種平凡的幸福並非對現實的妥協,而是在洞悉人生虛無之後,自己主動選擇並全心擁抱的生活。它最真實、最動人,也是他內心最深的渴望。

這一天,兩人約好在美術館見面。菲利普有些話想對薩莉講,私下練習了好多遍,可見面之後,他們只是默默地並肩坐著。誰都沒有感到不自在——他們總是很享受這種默默陪在彼此身邊的時刻。

菲利普終於開口:「你願意和我結婚嗎,薩莉?」

薩莉的眼睛沒有看著他,聲音卻溫柔又堅定:「當然。我也想有個自己的家了。」

菲利普微笑著握住她的手。他們從美術館走出來。外面廣場上馬車川流不息,人群熙熙攘攘,明媚的陽光照耀著一切,連空氣都是金色的。菲利普看著薩莉那雙溫柔的藍眼睛,心裡湧起一個念頭:

「我太幸福了。」

枷鎖的意義

對我們每個人來說,人生裡的一切經驗都是寶貴的。重要的不是你正在經歷什麼,而是你能否從經歷中不斷學習——這足以逐漸而徹底地改變一個人。在探索世界、探索人生之前,更應該先去探索自我:我真正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?

勇敢地去改變那些能夠改變的,坦然地接受那些不能改變的。或許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獲得內心的自由。只有當我們是自由的時候,才能真正承擔起對生活的責任,感受到幸福的意義。

毛姆把自己的口吃換成了菲利普的跛足,把自己八歲喪母、寄人籬下的童年寫進了小說,把自己在貧窮裡掙扎的巴黎歲月也寫了進去。他花了三十年時間,讓一個人物替他問完那個問題,然後給出答案。

盧梭說:「人生而自由,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。」

讀完這本書,也許我們可以換一種說法——人雖無往不在枷鎖之中,卻生來便是自由的。

常見問題

這本書和毛姆本人的經歷有多接近?
非常接近。毛姆八歲喪母、十歲喪父,被送到肯特郡的牧師伯父家寄養,在學校因口吃和身材矮小被欺凌——這些幾乎原樣寫進了菲利普的童年。區別只是毛姆把口吃換成了跛足。
為什麼書名叫「人生的枷鎖」?
毛姆把人生中那些無法選擇的限制叫作枷鎖:天生的身體、強加給你的宗教、你無法控制的慾望、以及必須吃飯才能活著的現實。小說要問的是,人面對這些枷鎖,究竟是認命還是掙脫。
結局算是妥協嗎?菲利普最後只是當了鄉村醫生。
不是。菲利普放棄了「出人頭地」的世俗標準,主動選擇了平凡生活——這個選擇建立在他已經看清「人生沒有意義」之後。在沒有標準答案的世界裡,能自己選,本身就是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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